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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转的是身份 不变的是使命

2018-09-20 19:37编辑:网络抓取人气:


  转隶,是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转隶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在前期准备阶段,各地党委抓好统筹协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纪委牵头推进,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有关单位通过开展思想动员、谈心谈话、解释政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了改革共识;纪委、检察院加强配合协作,会同有关部门摸清转隶人员基础情况,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一系列规范有序的工作,为顺利推进转隶提供了保障。

  那么,转隶,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体验?近段时间,这些转隶干部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和工作转变?近日,记者深入采访数位转隶人员,听他们的转隶故事。

  情感融合启新程

  “看镜头,注意了,1、2、3……”2017年12月11日下午3时,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大门口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的牌子被摘下,12名转隶人员专门从新办公楼来到检察院,与老同事们合影留念。

  至此,洪江市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当天上午11时,洪江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原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舒永乐,转隶后的新身份是市监委委员。合影结束后,他含泪默默摘下检徽,脱下制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这样的场景,我们心里早已演练多遍,可当这一刻真正到来时,心中仍有万般不舍。”舒永乐动情地说,他是一名老检察,20多年的青春和年华,20多年的奋斗和拼搏,把他从一名年轻小伙打磨成了中年大叔。如今,转身奔向新战场,他既感慨又感恩。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作为参与者、实践者,正所谓欣逢盛世。”舒永乐告诉记者,使命在肩,他将继续赶路。

  段满英跟舒永乐一起从检察院转隶到了监委。转隶前,尽管领导多次找她谈心,但她仍然顾虑重重,一是要重新学习党规党纪,怕业务跟不上;二是自己岁数也不小了,现在换环境,担心不能适应。

  在忐忑不安中,段满英接到了到监委上班的通知。段满英不知道,在另一头,她的新同事正在为了迎接她做着准备。

  洪江市从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到挂牌,仅仅用了20天,搬进新办公楼也才3天,很多办公用品都来不及采购,但新同事的办公用品必须配齐。

  “检察院的同志转隶过来,要给他们家的感觉。”洪江市纪委常委段张华介绍说,挂牌的前一天晚上,还临时购买了四台笔记本电脑、两台台式电脑。

  转隶上班的第一天,段满英不仅用上了新电脑,同办公室的段张华还细心地在她桌上放了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读》。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快转换角色、主动适应新工作、迅速融入新环境。”段满英说,新工作、新生活都如约而至,只是比想象中的要快很多。

  转隶之后学习忙

  “老伯,信件流转本身需要一段时间,纪委办信走的是调查程序,有规定的调查期限……”信访窗口前,安徽省巢湖市信访工作人员靳安华,正在向上访群众耐心地解释。从信件流转到办理程序,从办信要求到回访反馈,专业的用语和从容的态度,俨然看不出她是一位刚刚从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转隶到纪检岗位的“新兵”。

  “机关组织的集中培训刚结束,这不,《信访举报工作规程》就派上了用场。”靳安华笑着说,这个培训太及时啦!

  2017年12月26日,巢湖市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以来,该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的方式,通过“列书单、定计划、抓培训”三项举措,组织转隶人员和纪检干部集中学习党纪条规、法律知识,力求在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上实现融合,通过执纪与执法思维的融合,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既紧盯违纪行为,又关注职务犯罪,有利于提高反腐败工作效率,实现“1+1>2”的效果。

  在靳安华的办公桌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几本党规党纪方面的书籍整齐有序地摆放着,有的已经卷起了书角。除了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以外,自学成了她转隶以后最重要的一件事。

  “跟诉讼打了半辈子交道,这样直接面对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真不知如何下手。”靳安华坦言“压力山大”,尽管每天的工作任务繁忙,但是集中培训时她坚持一节课不落。两周的学习培训,使靳安华从原先的法言法语,逐渐转向了纪言纪语。

  “这两周,我收获的不仅仅是业务水平的提升,更多的是内心的温暖。单位专门为我们腾出了办公场地,迎新大会让我们逐一上台作自我介绍,并安排老同志手把手传帮带,我们十分感动!虽然脱下了‘检察蓝’,但转的只是身份、变的只是岗位,不变的是那份永远的初心和责任。”靳安华信心满满地说,“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未来的路上,我将更加一如既往、勇往直前!”

  在融合中激发力量

  2017年3月17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监委开具全国第一张留置令,第二天就向一名涉嫌贪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宣布留置。这两名宣布人中,就有一名是来自检察机关的转隶干部。

  “我们坚持对转隶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给他们充分信任,为他们搭建平台,让新老队伍形成合力。”上城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金晓东说,他们在新岗位上找准定位、发挥所长,与纪检机关工作人员优势互补、全面融合,为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共同探路前行。

  曾担任区人民检察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有着8年一线办案经验的彭伟,受命负责“留置第一案”的犯罪数额统计。他的细致负责、敢于较真在随后的工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一次计算账目时,彭伟发现初算与核算之间相差0.5元,虽然如此细微的差别对定罪量刑几乎没有影响,但他还是花了4个小时重新整理账目,确保案件证据没有任何瑕疵。

  在调查某省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中,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的5名省纪委原工作人员、6名转隶人员被分成查询、谈话等多个小组,齐头并进追查分析近100个银行户头,比对关联涉及20家公司的资金数据,同时制定张弛有度的谈话策略……为了封堵证据漏洞,十二室还增设证据审核组,绘制了复杂的资金路线图,力图使证据材料整洁清晰,具有说服力。

  边探索边总结。“询问通知书、询问权利义务告知书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创制的。”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干部李攀告诉记者,这些现在都已成为规范性文书。

  2017年6月27日,该案被移送省人民检察院。“执纪审查调查部门既审查监督对象的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问题,审查和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将监察调查证据直接运用于司法审判,解决了长期以来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的问题。”李攀说。

  随后,十二室干部又深入剖析案发主客观原因,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一份近20页的书面材料,上报委领导,以期最大限度发挥案件警示教育效果。

  “惩治,惩不是目的,治才是根本。”随着反腐败力量的深度整合,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已初具规模。(本报记者 邹太平 李雪原 颜新文)

(来源:网络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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